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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湖北省驻京单位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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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责:
制定党委工作计划,指导各党支部搞好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按照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中心工作,结合湖北省驻京单位党的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落实。负责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各党支部抓好党员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重点抓好各办事处(联络处)正、副主任和党务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传达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国管局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组织好学习与贯彻落实;加强党的组织生活的管理。指导各党支部围绕各办事处(联络处)中心任务开展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各办事处(联络处)行政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思想和组织保证。认真抓好党支部建设,督促各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和增补委员的工作,审查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对专兼职党务干部进行培训。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负责对省内各办事处(联络处)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党支部发展对象的培训以及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工作。加强管理、分类指导,总结和推广各办事处(联络处)党建工作先进经验。按照《党章》、《准则》和党内其它法规,对处以上干部,特别是各办事处(联络处)主任进行有效监督,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搞好廉政勤政建设,对群众举报信函和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处理,并按分管权限督促有关部门查处。对湖北省驻京单位共青团组织实施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青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共青团组织独立地开展工作。
联系电话:010-6210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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