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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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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 党务人事监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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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人事监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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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责:
承担京办党委秘书工作,负责以党委名义印发的文书、党委会议的会务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负责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具体办理工作;负责省驻京党委、驻京工会、驻京团委的日常工作;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日常工作;负责京办机关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职称、技术等级考核、评定以及教育培训、出国培训考察有关工作;指导北京湖北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人事劳资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62108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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