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会计准则》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京办领导高度重视,在京办统一组织下,2007年10月22日至24日,京办及北京湖北大厦隋春龙、谭怀福、刘淑兰等8名会计人员参加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的为期三天的集中培训学习。
此次学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200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和国管财[2007]117号(《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7年中、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展的。重点学习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控制与财务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修改情况。经过学习培训,增强了业务知识,强化了实际工作的业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