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湖北频道5月9日电(陈红林 胡文玮)从5月1日开始,荆门市启动党员领导干部点题述廉制,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畅通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渠道。
为了解决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讲工作长篇大论、谈廉政轻描淡写,述廉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荆门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点题述廉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在坚持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述廉,以及基层党委、纪委负责人每年向规定范围对象述廉一次的同时,逐步推行点题述廉。
点题述廉的范围对象为全市县级党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述廉的内容主要包括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履行业务工作职责时的廉政情况、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执行收入申报及礼品礼金登记制度的情况等。点题内容来源于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执法纠风和查办案件中掌握的情况以及征求单位干部群众意见要求予以解释和说明的情况。述廉评议结果将存入干部档案、记入廉政档案、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作为干部考核、奖惩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对在点题述廉中态度不端正、敷衍应付或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不满意率较高或评定为不廉洁的,市纪委将视情节对其实行诫勉谈话,督其进行整改,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