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建设高效、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型驻京单位中的表率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办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办各级领导干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牢记“两个务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求真务实,勤奋敬业,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职工,较好地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赋予的各项任务,有力地促进了京办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办作为湖北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省政府驻京机构和省委省政府驻京群众工作两项职能。对照新时期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我办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个别党员干部不善于学习进取,思维方式还不适应形势和发展需要;少数干部工作浮在表面,不善于抓落实;个别干部存在自由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倾向;有的干部服务不主动,工作不到位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不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不利于形成团结和谐的工作局面,不利于更好地履行我办的职能。为此,我们一定要把作风建设作为长期的战略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我办工作改革与发展的高度,从加强自身建设、培育造就一支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执行十七大新党章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继承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把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贯穿于我办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各项业务建设中,贯穿于领导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
(一)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真正学懂弄通,掌握精神实质,提高理论素养,不断加强工作中的理论指导。要勤于思考,注重实践,着眼于解决京办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实际,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始终把为湖北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首都稳定服务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牢记组织的信任和干部职工的期望,把心思用在事业上,把精力投入到工作中,脚踏实地、勤奋工作,淡泊名利、自觉奉献,注重效率、讲求实效,为我办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二)认真履行职责,争创一流业绩。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办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努力使驻京群众工作、政务联络、接待服务、资产监管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对看准的事情、定好的目标,要不放松,抓紧实施;对部署了的工作,要抓好督促检查,加强统筹协调,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
(三)增强班子团结,加强队伍建设。要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湖北京办党委决策重大事项议事实施细则(试行)》的具体要求,规范决策程序,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凡属办事处重要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自觉维护班子团结。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坚持以人为本,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解释疑惑,化解矛盾,关心困难职工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努力营造风正、气顺、心齐、团结和谐稳定的浓厚氛围。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和事要敢于批评,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负责任等错误倾向要坚决纠正。要增强民主意识,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善于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班子整体合力。
(四)加强道德修养,保持清正廉洁。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新党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违法违纪案件中汲取教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慎重对待社会交往,注意净化自己的社交圈,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三、注重效果,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把作风建设与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考核任用、监督检查结合起来,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坚持不懈狠抓落实,形成以自律为主、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一)完善学习培训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本领。要不断完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坚持自学与集体学习、专题辅导与集中研讨相结合,确保学习时间,严格学习考勤,提高学习质量,强化学习效果。各级领导干部要养成刻苦学习、钻研业务的好习惯,形成勤于思考、深入研究的好风气,不断提高研究能力和决策水平。要加强对青年干部的教育培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做好传帮带工作,努力提高青年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二)完善考核任用机制,树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正确导向。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优化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实现人与岗位、人与事、权与责的有机统一,形成组织科学、责任分明、运转协调、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要以年度考核为重点,完善平时考核制度和专项考核制度,采取量化考核、业绩写实考核、重点工作与重要活动专项考核等办法,突出对干部实绩和作风的考核。要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干部,鼓励和引导领导干部敢于负责、大胆管理。要认真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公示、任职试用期制度,完善竞争上岗、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核办法,不断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机关处级领导干部除特殊岗位和特殊情况外,都要进行竞争上岗。对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工作实绩突出的领导干部,要大力表彰鼓励并委以重任。对作风差、在年度考核或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基本称职、不宜继续从事现职岗位工作的领导干部,应当及时进行调整;不称职的,应当免职或降职。
(三)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教育和预防工作力度。办事处党委书记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分工切实负起分管范围内作风建设的责任,以身作则带头加强作风建设。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进一步完善定期向党员和干部职工报告工作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和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将其作为奖励、评先、任职的依据。要认真组织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的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要求,注重教育警示,注重监督检查,注重制度建设,健全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对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反映的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谈话提醒,认真了解核实。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严肃查处,进行教育帮助,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开创驻京单位工作新局面的根本保证。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贯穿于京办各项工作之中,以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埋头苦干,廉洁自律,为推进我办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中共湖北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委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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