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党的建设
思想建设
理论学习
经验交流
组织建设
党员发展
支部建设
工作动态
制度建设
经常性教育
责任制建设
流动党员管理
党建制度
廉政建设
制度规定
工作动态
图片资料
文明创建
工会、共青团建设
老同志工作
图片资料
政府执行力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党的建设 > 廉政建设 > 制度规定
制度规定

驻京办事处党委制定“六不”承诺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期间量: 更新时间:2007-7-5


  为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京办党委制定并印发了“六不”承诺,即(1)不违反政治纪律,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决定,不背后乱议论,自觉维护党委团结。(2)不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活动。(3)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4)不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5)不在公共场所参与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6)不在商品房买卖中获取不正当利益。
                                 

      驻京单位党委2007年2月11日

 

 

 
版权所有 湖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设计制作 无忧网络
电子邮件:hbzjb36@tom.com
鄂ICP备05011090号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