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认真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教育。以“崇廉尚俭、筑牢防线”为主题,以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把廉政教育贯穿到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和奖惩的各个环节之中,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2)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部署、检查、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担负起分管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协助第一责任人抓好本单位的反腐倡廉、推进源头治理等工作任务,加强年中督促检查和年底责任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规定。重点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委成员将带头做到“六不”承诺,同时,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三要、五不准”等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4)进一步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规定。重点对有关制度执行情况和重点环节、重要工作进行检查,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钱,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日常监督。坚持关口前移,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分析研究党员干部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提高监督的有效性。
(5)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的组织协调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作风和纪律建设。
驻京单位党委2007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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