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驻京单位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量化考评办法
(试 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湖北省驻京单位党组织建设,切实做好驻京单位党组织的基础性工作,促进党组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驻京单位党委对驻京单位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实行量化考评。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依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驻京单位党组织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试行《关于驻京单位党组织日常工作量化考评的暂行办法(试行)》(鄂驻京党委[2006]2号)效果,对基层党组织基础性、经常性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归纳梳理,制定统一、可操作性强的标准,规范、督促、激励各驻京单位党组织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驻京单位各项党建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考评内容
对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进行量化考评的主要内容:理论学习、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廉政建设、业务工作、活动开展6个方面(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考评方式
量化考评采取平时考核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每年12月15日前对驻京单位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进行量化计分,综合评定。以支部为单位基本分100分(计分标准见附件)。按量化标准,不能完成工作的,相应减分。驻京单位党委根据各党支部全年工作完成和有关记录情况,逐项打分,积分之和,为该党支部的最后得分。
驻京单位党委根据各支部积分情况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支部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单位;得分在80-90分之间(含80分),为良好单位;得分在70-80分之间(含70分),为合格单位;得分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对被评为良好以上单位的党组织予以通报奖励,并向驻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各党支部每年量化考评情况,将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考评标准(见附件)
五、考评具体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提高对驻京单位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实行量化考评的认识,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驻京办事处党支部工作规则》做好日常工作,把量化标准落到实处,推动党组织活动的内容、方式和工作载体不断创新,提高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各级基层党组织做好党组织日常工作记录,及时上报党建信息和材料。驻京单位党委负责基础材料的收集、保存和计分工作,同时将不定期地对各单位落实量化考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附件:《湖北省驻京单位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量化考评计分标准》
湖北省驻京单位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量化考评计分标准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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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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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评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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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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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标准及评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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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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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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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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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制度健全。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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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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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年度党支部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5分;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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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习计划落实。按照党委的学习计划及时安排学习落实,党政负责人参加集体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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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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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驻京单位党委工作计划每落实一次1分;党政负责人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一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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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习记录完整。按照实际工作情况完成个人学习笔记以及集体学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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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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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习培训有学习笔记4分;撰写学习心得2分;集体学习有全面记载,且记录规范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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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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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党组织机构。支部机构健全,委员分工明确,认真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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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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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明确5分;支部委员认真履行职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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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抓好日常工作。定期研究支部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按要求完成省驻京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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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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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研究支部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总结2.5分;按要求完成省驻京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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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员发展与管理。能按规定程序及要求发展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报送支部调整和党员变动情况,按时缴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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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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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程序及要求发展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2分;支部调整和党员变动情况及时报送省驻京单位党委2分;按时缴纳党费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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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
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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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安排支部成员上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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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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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分;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2分;党小组会两月至少召开一次2分;党课每年安排一次2分;党支部书记至少讲一次党课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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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要求完成民主评议党员。结合年终总结,开展评议党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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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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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民主评议党员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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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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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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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程序召开一年一次民主生活会3分,民主生活会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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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驻京单位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量化考评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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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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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评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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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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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标准及评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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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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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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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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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廉政建设制度。各项廉政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预防和处理违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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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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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廉政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2.5分;年内无违法乱纪案件发生2.5分。有违法乱纪案件的“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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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廉政教育。按要求组织学习有关廉政文件,开展廉政教育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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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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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文件1分;按照省驻京单位党委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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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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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抓落实工作机制。对上级下达的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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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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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分解到分管领导和具体岗位,保证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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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绩效明显。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实际工作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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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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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业务指标达到签订的责任书工作目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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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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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主开展主题活动。能够结合自身实际,适时开展主题活动,并取得相应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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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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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结合自身实际,适时开展主题活动,加强对党员教育工作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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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参与上级活动安排。对上级组织的活动安排能够积极配合参与,并取得相应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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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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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省驻京单位党委学习活动2.5分;参加省驻京党委、工会、团委组织的活动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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